扬州取保候审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595270778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资讯

刘健:“部委福利房”何不制度化?

2017年11月28日  扬州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yzqbhs.com/
原标题 [“部委福利房”何不制度化]

最近,位于北京东四环外寸土寸金的广渠路,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等央企。据媒体报道,未来其售价可能只在1万元/平米左右。这在区域商品房价已经达到5万元/平米的背景下,显得分外惹人注目。定向经适房又面临着“公务员分福利房”的质疑。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房价长期“高高在上”已叫人咋舌,而当与“公务员福利房”划上等号时,就更加刺激了人们敏感多疑的神经。自98年房改15年后,部委及部分央企的“准福利房”仍屡见不鲜,而其“准商品”属性成为加重质疑的关键。十八大报告明确将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目标。自然须上行下效、共同推进,身处首都的部委官员断不至于逆着中央决策“放风筝”。

诚然,公众的关注甚至质疑即使再大,也实非“毒物”,无需回避,恰似“良药”,苦口化疾。定说明某项工作或于程序上不合理、或于公平上欠考虑、或于制度上缺基础、或于监督上失透明,等等。对此,当事者应该态度谦逊地查找原因,更要“察言观色”地寻求改进。

只有绕开了“瓜田李下”,让规则更透明、更合理、更公平,才能避免先入为主的成见猜疑,打消不必要的“公平焦虑”。暗箱只会藏老鼠,道理是越摆越明。寸土寸金的北京城,每一块地皮都价值连城,让公务员住得起房子的同时,更应该优先考虑市民和社会的感受。如何做到两者兼顾,既需要智慧,也需要坦诚。是否需要及时公开数据、公布信息、公示规则,当局者半点儿也迷不得。

总而言之,公务员小区,并非“干部医院”,也不可能建成“福利中心”。8小时之外,公务员也是老百姓。对“月入撵不上月供”的普通公务员而言,想在北京城安身立命、安居乐业,同普通群众一样艰辛。保障其基本权益实不过分,但所谓保障则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唯公平才能服众。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因而不能在权益上分轻重、在帮扶上分彼此。政策制定者若有心化解普通公务员的后顾之忧,不妨将其制度化,并做好兼顾统筹。

一方面,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调,抑制房价走高,并把重点放在、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上,让普通市民同等享有居住权;另一方面,必须依法制定完善一套统一的、包括定向供给在内的公务员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并在法定范围、群众监督下透明运作实施,严照标准分好公务员自己的保障房,以期消解公务员房的“商品化质疑”,激发公务人员勤政廉政善政动力。对此,领导干部还应该身为表率,退避“近水楼台”之嫌疑。

若此,最大限度克制公权,最大范围保障民益,于张弛之间便能化疑虑为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