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40万元工资没给,包工头张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追责。1月16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获悉,张某到案后,因积极偿还了农民工工资,获得法院轻判。
今年1月6日,46岁的包工头张某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站到了东陵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2012年10月,张某在浑南新区承包了一商业项目工程,带领20余名农民工进场施工。2013年5月份,工程施工结束后,张某在大包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的前提下,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近40万元。20余名农民工找到当地农民工维权中心,可张某不但拒绝调解,还逃跑了。
2013年6月6日,东陵(浑南新区)公安分局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2013年10月6日,警方在抚顺望花区将张某抓捕归案。三天后,张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庭审中,张某后悔不已,陈述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不再上诉。同时,经警方劝说教育,张某家属积极筹集了40万元,交到了农民工维权中心,全部发放到了20余名农民工手中。东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