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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改锥扎伤女路人获刑4年半

2017年10月3日  扬州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yzqbhs.com/

  原标题:无故用改锥扎伤女性路人 男子获刑4年半

  新京报快讯骑自行车无缘无故用锥子扎伤女性路人,今天上午,男子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女子遭骑车男子用改锥扎伤

  今年4月10日下午,受害人梁小姐从兴隆家园走出准备坐公交,沿路边走了约200米,突然感觉后腰被撞了一下,转头发现一男子骑自行车经过,男子还回头看了她一眼,后拐进了前方胡同。“我当时只以为他撞了我的后腰,结果走到车站感觉后腰越来越疼,一摸流血了,才发现被捅了。”梁小姐立即报警。

  而就在梁小姐受伤十几天前的3月27日,王小姐在朝阳区阜通东大街的一处路口也有相同遭遇,其左侧颈部被陌生人扎伤。两起案件的凶器都是改锥,且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无冤无仇,事发时身边只有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迅速路过。

  经调查,警方将嫌疑人吕某控制。但吕某称不认识受伤女子,拒不承认自己扎人。经辨认,两名女子确定骑车男子就是吕某。经DNA检测,凶器改锥上的基因痕迹也和吕某一样。

  曾用板砖拍伤多名女性获刑

  新京报了解到,吕某曾因无故袭击路边女性被判刑。发生在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间,朝阳区麦子店、太阳宫等地的多起女性遇袭案是其所为。当时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女性在单独行走时突然被板砖拍到受伤,身边迅速骑过一辆自行车,骑车男子就是吕某,且有目击者看到其用板砖伤人的过程。吕某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为何吕某频繁袭击女性据悉,吕某小学毕业后就待业,2002年开始以发小广告为生。其婚后多疑,夫妻两人有矛盾,以至于吕某在家中看到电视中的女性角色就骂。精神鉴定显示,吕某没有精神病症状,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病导致的辨认和控制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此前,一审法院认定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半。今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判定维持原判。